关于依法取缔“滁州团契”的公告
经查,“滁州团契”未经登记,擅自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,违反了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三条第一款规定,依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二条规定,决定对该组织予以取缔。
特此公告。
南谯区民政局
2023年5月15日